通知公告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
2020/7/26 8: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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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迁建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招标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对我院新址迁建项目相关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报名。
一、遴选原则
邀请报名机构不少于6家,确保遴选工作公平、科学、择优。
二、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相关招标项目代理服务。
三、招标代理机构有效服务期限
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四、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条件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2、具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专业人员及办公条件。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规处罚记录(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
4、诚信承诺书。
5、代理机构提供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情况。
6、服务效率高,服务价格低。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时请被授权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以上证件的复印件盖鲜红公章进行留档。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6日至2020年8月6日;
3、报名地点: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联系人:吴永静(0476-5881007)
六、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
1、遴选时间:2020年8月7日下午3点;遴选会议当天代理机构将本机构的文件材料共三份(一正本两副本),密封盖章包装交会议现场评审。
2、遴选地点: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2号楼6层党建活动室
七、招标代理机构的中选
1、拟从符合遴选条件且招标代理机构报价最低中选两家。
2、最终以招标代理机构按收费标准下浮率最高者依次选前一二名为中选机构。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