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询价采购文件
2024/4/13 11: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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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因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内财购涵[2023]9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采购制度,经保健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供应室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目前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山区妇幼保健院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SFY-20240415。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包数:1包,采购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详见附件四。
5、采购包最高限价:2万元 (1整包)。
6、成交方式:响应采购文件,一次性报价,合计金额最低者成交。
7、交货地点及交货期:2024年5月30日前供货并安装完毕。中标方负责运输,装卸到院方指定地点,并承担所有费用。
8、付款方式:
一期:到货经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总货款的95%。
二期:余款5%一年后全部结清(不计利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所投产品分类,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扫描件;
5、参与询价采购确认函;
6、产品明细报价单(见附件2);
7、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8、报价人为生产商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9、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注: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红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8日。
2、报名地点: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器械科
3、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4年4月19日下午15:00分。
地点: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2号楼6层党建活动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 :吴女士 0476-588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