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询价采购文件

2024/4/13 11:12:57
  • 一、采购条件:

        因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内财购涵[2023]9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采购制度,经保健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供应室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目前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山区妇幼保健院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SFY-20240415。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包数:1包,采购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详见附件四。

        5、采购包最高限价:2万元 1整包)。

        6、成交方式:响应采购文件,一次性报价,合计金额最低者成交。

        7、交货地点及交货期:2024年5月30日前供货并安装完毕。中标方负责运输,装卸到院方指定地点,并承担所有费用。

    8、付款方式:

    一期:到货经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总货款的95%。

    二期:余款5%一年后全部结清(不计利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所投产品分类,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扫描件;

        5、参与询价采购确认函;

    6、产品明细报价单(见附件2);

    7、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8、报价人为生产商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9、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注: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红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8日

    2、报名地点: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器械科

    3、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4年4月19日下午15:00分。

    地点: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2号楼6层党建活动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 :吴女士 0476-588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