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土壤调查技术咨询服务询价文件

2024/6/25 9:31:01
  • 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因我院拟建“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位于红山区小新地区F07-04和F07-05地块内,所以我院将委托第三方对红山区小新地区F07-04和F07-05地块土壤是否污染进行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要求及我院内控制度《红山区妇幼保健院采购管理办法》之规定,经红山区妇幼保健院支委会研究决定对红山区小新地区F07-04和F07-05地块土壤是否污染进行初步调查技术咨询服务进行采购,目前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二、项目名称

    红山区小新地片区F07-04和F07-05地块土壤初步调查技术咨询服务

    三、项目概况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新址位于赤峰市红山区新地组团F07-04和F07-05地块,项目占地面积12583平方米(18.87亩),新院设置总床位125张,总建筑面积24900平方米,设置9层,局部3层,框架结构,其中,地上医疗综合楼面积15900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9000平方米。主要进行土建工程和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四、技术咨询服务内容、期限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红山区小新地片区F07-04和F07-05地块地块与周边实际情况,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调查,并编写《红山区小新地片区F07-04和F07-05地块土壤初步调查报告》。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出具相应调查报告。

    4、结算及付款方式

    成交方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红山区小新地片区F07-04和F07-05地块土壤初步调查报告》(最终版),并提供合同全额普通发票入账后付清账款。

    五、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本项目询价文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需具备环境保护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要求

    报价时需提供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扫描件。

    七、报价时间

    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5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价截止:2024年7月4日下午15时00分。

    2、地点: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2号楼6层党建活动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车主任

    联系电话:588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