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婴儿培养箱询价采购公告

2024/11/1 16:48:02
  • 因儿科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内财购涵[2023]9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采购制度,经保健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婴儿培养箱进行询价采购,目前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婴儿培养箱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SFY-20241104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包数:1包,采购内容(产品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5、采购包最高限价:2.5万元 (1整包

    6、成交方式:响应采购文件,一次性报价,合计金额最低者成交。

    7、交货地点及交货期:2024年11月30日前供货并安装完毕。成交方负责运输,装卸到院方指定地点,并承担所有费用。

    8、付款方式:
        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所投产品分类,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质保期结束

    三、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扫描件。

    5、产品明细报价单(见附件1);

    注: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密封并加盖红章。

    四、询价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6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 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2号楼6层器械科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方式:吴女士 0476-5881132


    附件

    报价明细

    项目名称:婴儿培养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FY-20241104

    产品名称、数量、 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数量

    报价  (万元)

    1



    1


    报价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供应商单位:(加盖公章)